市民王先生下载了某款街景地图软件。软件的主界面提供了“家乡街景”“高清街景”“VR全景”等多个功能选项,并在显著位置标明了推荐套餐和价格,分别是3个月38元、1年68元和终身使用98元。
王先生选择了终身使用套餐并完成支付。然而,让他失望的是,软件并没有提供其老家住所的高清街景,甚至连县城的照片都十分模糊,与广告和简介中的描述完全不符。
在多次尝试失败并联系客服退款无果后,王先生向相关部门投诉。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当地警方调查发现,该软件提供的“高清实时街景”实际上都是网络收集来的公开免费视频或者图片,既非高清也不是实时,有的甚至直接链接到其他地图软件,涉嫌欺诈犯罪。
日前,由安天移动安全发布的《移动互联网风险应用白皮书(2021)》提到,这类街景应用主要是通过收集国内外免费的城乡道路街景、精选景区全景图等数据资源,向用户收取费用的方式来获得盈利。
这类应用通常宣称让在外的人能看到家乡的父母、或者虚构帮助寻找走失的宠物等情景,作为应用的核心功能,利用这些人群的思乡情怀,吸引其下载安装使用。
●存在明显虚假夸大的广告推广内容,与实际提供的产品服务不符
当用户打开应用后,往往发现“免费使用”的宣传不实,使用卫星实景不仅需要开通会员,而且会员价格也不低。
不仅如此,部分街景地图类应用还用显眼的广告标识提示用户仅需每天几毛钱即可开通会员,但这类应用往往无法单独开通一天的会员,用户被要求必须一次开通数月甚至全年会员,应用却只用不易识别的字体标出实际需要支付的会员价格,用户稍不留意就可能上当。
甚至,当用户开通VIP后也没有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有的街景应用宣传中的实景街景出现虚假,实际上应用内的街景不但非实时,还出现许多地方没有对应的街景等与宣传不符的情况,严重侵害用户权益。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搜索关键词“街景地图”,显示有600多条投诉信息,问题主要集中在 App“虚假宣传”与“退款难”等方面。
●存在非法使用第三方数字资产的侵权行为
安天移动安全有关负责人分析,从实际来看,这类应用通常是直接调用百度、高德等地图接口,甚至是盗用Google街景数据做成镜像服务,然后打包而成的应用,其根本无法实现和宣传推广广告文案相关的用户服务功能。
从应用技术实现来看,该类应用既没有技术创新性,还涉及存在非法使用第三方数字资产的侵权行为。
从行业发展来看,应用开发者设置的所谓收费服务项目条款存在霸王条款和缺乏法律约束,并且一旦通过盗用方式获得的数据资源被供应方限制引用,则应用提供的服务将被停止,最终导致付费用户遭受经济损失。
@所有人,注意 注意 注意了!!!☞☞
对于消费者遭遇的货不对板与退款问题的问题,法律专家提醒,商家明显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提供全国各城市的街景地图,更没有能力提供街景的实时街景地图,而诱导消费者去购买地图,已经违反了我国民法通则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另外,商家以一个显著的位置,以一个大号字体全年会员0.01元,诱导消费者购买,但实际上以更小的字体在不显眼的地方标明全年的会员价168元,具有明显恶意欺诈成分。
互联网界专家提醒,从资质、采集技术到成本投入,街景地图都有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街景地图、卫星测绘以及本地化的街景实景拍摄,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束,并不是市面上每一家企业都拥有合法依规的街景采集资质,如果没有这些相关资质的保障,大家还是不要使用相关的产品和应用。(部分内容综合自法治日报、央视财经等)
监制:张宁 策划:李政葳 制作:黎梦竹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专家解析女子因已婚被辞事件******
如何避免“已婚未育”成就业劣势? 专家解析“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事件
采访背景
1月12日,一则“女子上班第一天因已婚被辞”的消息冲上热搜。据报道,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第一天上班,填完资料,正在了解公司的相关介绍和日常的工作职责时,突然被人事叫到办公室通知辞退事宜,理由是“王女士已婚,后期会要孩子”。
王女士称,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自己很生气。事情曝光后,不少网友对涉事企业明目张胆歧视女性就业的行为感到愤怒,纷纷呼吁加大执法力度、优化就业环境,消除女性就业歧视。
歧视女性就业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应该如何加强治理解决职场歧视问题?记者为此进行了深入采访。
□ 本报记者 张守坤
刚办完入职手续就被公司辞退了!令广东省广州市的王女士颇为不解的是,招聘时她已经告知企业自己“已婚”,面对人事时又明确说自己近期没有备孕的打算,但依然难逃被辞退的结局。
王女士的遭遇并非个例。女性就业歧视长期存在:女子怀孕7个月被公司告知“没产假”并被辞退;有酒店要求女员工“怀孕就主动辞职”;一女员工因怀上二胎遭公司解雇……
这不仅是对女性的职场性别歧视,更是对劳动法律的漠视。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这种以性别或者婚否为由排除录用、提高录用条件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显然构成了就业歧视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
王女士被辞一事曝光后,很多网友表示,女性在职场上被歧视的事情数不胜数。有女网友说,自己在面试时会被问到“结婚了吗”“准备生孩子吗”,甚至有企业人事直言已婚未育是劣势。
对于一些企业不愿找已婚未孕或正在备孕的员工这一问题,上海市某公司人事告诉记者,原因很简单,就是怕影响工作,进而影响企业效益。女职工产假相当于带薪休假,而且有了孩子后可能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但为何在现实生活中,职场性别歧视依然屡见不鲜、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认为,这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观念、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因素外,也有法律制度方面的因素。
北京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杨保全认为,女性在就业过程中所遭受的歧视往往不是以明显直接的方式存在的,而是以不易察觉的隐蔽方式,甚至是“披着合法的外衣”,女性所遭遇的歧视从应聘、工作、晋升、薪酬福利到退休,贯穿整个就业过程。对用人单位来说,规避法律法规的具体操作办法有很多,违法成本低。
在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彬看来,劳动者维权成本高,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相关立法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容易出现受理难、审理难等困境,对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要求也比较高,导致维权难度大。同时,有关主管部门在就业歧视问题上的监管力度有待加强,例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还没有将就业歧视明确纳入到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中去。
“现有的法律并没有完全平衡好用人单位、女职工以及国家之间的利益。招聘女职工,对用人单位来说,可能加重用工成本,又没有相关分担机制,用人单位必然会排斥女职工的录用。比如,目前奖励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很多地方都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一些地方规定男性享有的陪产假可以‘转让’给配偶享有等。”沈建峰说。
女性职场权益,如何才能有效保障?
沈建峰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之后,进一步明确了构成就业歧视的行为,明确了对妇女的就业歧视等可以由人社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从而强化了对性别歧视的治理。此外,女职工遭遇就业歧视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处理。
杨保全说,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女性就业平等权,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就业性别歧视纳入公益诉讼范围。由检察机关提起反就业性别歧视公益诉讼,比个人诉讼提起更具优势。因此,如果劳动者感觉维权难度较大,可以求助检察机关。
“平等就业权兼有人格权益与身份权益的双重属性。就业歧视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形式,对受害人的救济可参考适用侵权法的责任形式。除了需要补偿受害人实际支出的费用和损失以外,还应补偿其丧失工作机会或工作的未来经济损失。对于用人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严重损失的,还应当予以惩罚性赔偿。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应当根据损害的情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以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起到规范和约束的作用。”杨保全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沈建峰看来,随着反就业歧视观念的深入人心,目前实践中直接而明确的就业歧视已经比较罕见,很少有用人单位在招聘简章中明确性别要求,也很少有用人单位告诉劳动者不被招聘的原因。目前,隐性的就业歧视比较常见,成为劳动者权益维护的难点和痛点。
对于隐性就业歧视,维权最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对此,赵彬建议,劳动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同时,相关部门应该在平等就业的宣导、监督、执法上加大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
杨保全认为,还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劳动关系成立前的招聘阶段,即受到就业性别歧视的受害人如要提起诉讼,根据既有证据规则的规定,需自行收集用人单位的侵权证据,然而,让尚未进入劳动领域的当事人收集用人单位的违法证据,在实践中的难度不仅远远大于劳动纠纷中的当事人,而且很有可能无法做到,使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平等就业权成为空谈。因此,还需构建系统完善的司法程序。
“未来条件成熟时,应进一步完善就业促进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或者在劳动基准法中增加反就业歧视的规则,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标准,合理分配就业歧视的举证责任,优化就业歧视的救济程序。”沈建峰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